(五)体检资格
复审合格人员按规定程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名单。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按要求自行前往三甲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考生因体检不通过或放弃体检的,相应岗位按综合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参加资格复审、体检人选。
(六)公示、录用
1.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列为拟录用对象,相关名单将在资格复审结束后在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录用的,且不违反录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录用的人选并安排劳务派遣机构与拟录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并按区有关规定实施管理。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相应岗位按综合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复审、体检人选。
2.拟录用对象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招录单位批准,30天内(从公示结束之日起算)未办理相关报到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录用资格,相应岗位按综合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复审、体检人选。
3.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区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0年5月1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资质或工作经历的,必须在此之前获得。
(二)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应按要求提供本人健康绿码及14天个人轨迹查询结果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三)本次招考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1.光明区信访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0498
2.光明区纪委监委机关,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1630
3.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5747
(四)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信访局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1 深圳市光明区信访局2020年公开选聘特聘岗位专干岗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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