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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2020年第二批重点企业人才租房货币补贴注意事项

[作者:maxin]
2021-04-21 15:56

根据《龙华区2020年重点企业人才租房货币补贴工作方案》,经审核,通过第二批重点企业人才租房货币补贴审核的企业共29家,同时对于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第一批未发放的部分补贴款项,亦将在本批次予以发放,故第二批发放人才租房货币补贴的企业共30家。现将该30家企业名单及其货币补贴金额予以公示,以下是龙华区2020年第二批重点企业人才租房货币补贴的相关注意事项。

龙华区2020年第二批重点企业人才租房货币补贴注意事项
补贴对象

本次租房货币补贴对象为在区重点企业工作,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取得职业技能资格等同等条件的中、初级人才。享受货币补贴的人才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与单位签订全职劳动合同并处于有效期内,且在深圳市正常缴纳社保;

2.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或住宅建设用地、未购买或租赁保障性政策性住房、未享受任何形式保障性政策性租房购房补贴政策,未领取区级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龙华区2020年第二批重点企业人才租房货币补贴注意事项
龙华区2020年第二批重点企业人才租房货币补贴注意事项(图片来源:摄图网)
补贴款项发放

本次货币补贴发放时间,以区住房建设局实际发放补贴款项至企业对公账户时间为准。

补充材料递交

区住房建设局将另行通知各企业上传补充材料的时间,企业收到通知后,在保障性住房租售电子信息平台—人才租房货币补贴专栏(http://183.56.159.135:108/Curr/User/Login.aspx)提交申请人才的补充材料(含申请人身份信息、学历学位证书或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劳动关系合同或在职证明、本市房屋租赁合同、申请人缴纳社保证明等),逾期未上传的,将追回所有补贴及其在企业账户留存期间所产生的利息。

收回未发放的补贴款项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企业未发放完成的补贴款项及其在企业账户留存期间所产生的利息款项需按照区住房建设局通知要求无条件退回相关指定账户。

以上就是龙华区2020年第二批重点企业人才租房货币补贴注意事项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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