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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低保服务常见问题解答(三)

[作者: sulong2] 2020-08-13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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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主要包括哪类人群,可以享受什么救助?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应当履行哪些义务?深圳市低收入居民救助如何申请?下面是深圳低保服务常见问题解答,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深圳低保服务常见问题解答(三)

问: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答:(一)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

(二)书面声明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并签字确认。

(三)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

问:在办理低保业务时,咨询、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途径有哪些?

答:1.申请人可通过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电话、窗口等方式进行咨询和审批进程查询;

2.申请人可通过各区民政局电话等方式进行投诉;

3.申请人可向深圳市民政局申请行政复议,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电话12345;

4.申请人可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2088号,电话:0755-25228750、0755-25228778。

深圳低保服务常见问题解答(三)
深圳低保服务常见问题解答(三)(图源摄图网)

问:深圳市特困人员供养的标准和办事指南

(一)救助标准:

1、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金按月发放,标准为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倍。

2、照料护理供养金标准由市民政部门会同市卫生计生部门按照本市上一年度日常生活照料、住院护理水平确定。

本市依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分为全自理、半自理和全护理三档次分类保障。全自理的,按照前款标准的20%予以保障;半自理的,按照前款标准的50%予以保障;全护理的,按照前款标准的100%予以保障。

(二)办事指南:

根据《深圳市特困人员供养实施办法》(深府办规〔2018〕3号)规定,特困人员审批程序如下:

1、申请: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2、审核:街道办事处自接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并在申请人所在社区公示3日后报区民政部门审批。

3、审批:区民政部门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核发《特困人员供养证》,并由街道办事处在申请人所在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说明理由。

问:特困人员主要包括哪类人群,可以享受什么救助?

答:特困人员是指具有本市户籍的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可为特困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服务、疾病治疗、住房救助、教育救助、殡葬服务等方面的保障。

问:深圳市低收入居民救助如何申请?

答:(一)深圳市低收入居民救助(含养育扶助金、大学生学费资助金)的申请参照《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和审批办法执行。申请上述救助时,由户主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由街道办事处根据有关程序进行初审。

(二)申请其他专项救助的。应首先进行低收入居民认定,即由户主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经街道办审核完成,由区民政部门审定后出具有关低收入证明文件,再由申请人持低收入证明文件向相关部门申请专项救助。

问:申请专项救助的流程?

答:由户主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提出申请,经街道办审核完成,由区民政部门审定后出具有关低收入证明文件,再由申请人持低收入证明文件向相关部门申请专项救助。

以上就是关于深圳低保服务常见问题解答(三)的的详细内容,希望能帮助到您。

相关阅读:深圳低保服务常见问题解答(一)

相关阅读:深圳低保服务常见问题解答(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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