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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税务局新通知 4月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4月2

[作者:zuhai]
2020-04-07 10:30

  4月纳税申报期限延长了!近日,深圳市税务局发布《关于延长 2020 年 4 月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告》。《通告》明确,针对按月申报、按季申报的纳税人,今年 4 月纳税申报期限由 4 月 20 日延长至 4 月 24 日。

  《通告》提到,受疫情影响,纳税人在 4 月纳税申报期限内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

  温馨提示:在微信上搜索公众号【深圳查查吧】,关注并在对话框回复“个税”,即可获取更多资讯。

  深圳市税务局提醒,疫情防控期间,市民尽量选择深圳市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等网络渠道办理涉税业务,减少现场办税次数。目前,纳税人可通过深圳市电子税务局办理延期申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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