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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宝安区申请初一学位指南

[作者:ruiyu]
2010-10-12 15:46

宝安区申请初一学位指南

办事单位
      咨询、投诉、监督、地址      

      对学校招生工作有意见可向学校负责人反映。若学校的解释或解决办法仍无法让您满意时,可持《宝安区招生工作申诉表》(可向学校报名处索取,也可在“宝安教育在线”网站基础教育科网页上下载)和《宝安区2008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向宝安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C206室寻求帮助。

      招生咨询: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27781394  27870039 27756350 27757162 27756357

      招生最新消息:“宝安教育在线”基础教育网页

      宝安区招生咨询电话:在“宝安教育在线——基础教育科网页——招生与考试栏目”上查询。
  
      招生监督投诉电话:27785240   27789805

      城区招生办公室:宝安区宝民一路1号(宝城1区)

办事说明

       一、申请学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初中一年级的入学条件为:

  1.目前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具有深圳市户籍户口或符合在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有关条件的暂住户口儿童。

  2.在外地就读小学六年级的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3.享受我市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适龄子女。

      二、了解自己居住地属于哪个初中学校的学区
      居住在宝安城区的适龄儿童,家长可根据“宝安教育在线”、基础教育科网页、学校公示栏公布的《宝安城区2008年初中学区划分图》和报纸媒体公布的《宝安城区2008年初中招生范围》,查询居住地属于哪个初中的学区。各街道适龄儿童家长可咨询街道教育办(社会事务科)(联系电话详见基础教育科网页《宝安区招生联系电话》)。 

      三、5月9日-5月11日,在毕业学校或社会报名点申请学位和验核资料

  (一)申请资料

  申请学位时,需带齐入学资料原件、复印件(见下表)以及《宝安区2008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

  (二)学位申请

  1. 5月10日、11日当天上午8:00—12:00,宝安城区的适龄儿童或家长带齐资料,在原毕业学校申请公办学校初一学位,并接受材料验核。

  2.各街道适龄儿童或家长带齐资料,在原毕业学校申请公办学校初一学位,并接受材料验核(申请学位和验核资料时间:5月9日-5月11日)。

  3. 在深就读符合“1+5”政策因居住地变更的非户籍学生和在新安街道民办学校就读的符合市“1+5”人口政策的学生(学位类型1—6类)带齐资料,在新安教研中心(42区乐平路工商局后面,海乐居委会六楼)申请公办学校初一学位,并接受材料验核(申请学位和验核资料时间:5月9日-5月11日)。

  4.不在宝安就读符合政策的户籍学生,申请城区公办学校初一学位的请到宝城小学社会报名点申请,申请街道公办学校初一学位的请到街道教育办(社会事务科)申请(申请学位和验核资料时间:5月9日-5月11日)。

  (三)补交资料

  凡在申请学位时,资料不齐的学生可在6月9日—-6月11日在毕业学校或社会报名点补交资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四、申请学位时必须提交的有效证件资料(验原件,交A4纸复印件)
      深圳宝安区初一学位申请所需材料-深圳户籍

      深圳宝安区初一学位申请所需材料-暂住户籍

      深圳宝安区初一学位申请所需材料-优惠政策人员

      深圳宝安区初一学位申请所需材料-港澳籍子女

      深圳宝安区初一学位申请所需材料-台籍子女

      深圳宝安区初一学位申请所需材料-外籍子女
      录取:学校根据提供的验核材料情况进行审核。教育局招生部门复核后,按照同等条件下,“深圳户籍优先,独生子女优先”等原则,采用电脑排序录取。     

 调整:若申请学位的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由教育局统一调整到其它公办或民办学校。

  五、记住下列四个重要时间

  1.申请学位:5月9日-5月11日

  2.补验材料:6月9日-6月11日

  3.公布录取名单:7月3日下午3时(各小学公布小学毕业生升学分配名单)

  4.新生到初中注册: 7月5—9日(初一新生到中学报到注册,具体时间由学校自行决定)

  六、温馨提醒

  1.在所属学区已申请了学位,且入学资料真实齐全,若该学校学位特别紧张,不一定都能保证就近入学,也不保证被公办学校录取。

  2.请家长尽量不要到学位特别紧张的学区内购买二手楼或临时买房、租房,或临时将户口挂靠,因学位原因,此类学生很有可能被安排到其它公办或民办学校就读。

  3.我区国有民办学校、民办学校共97所,学校地址和招生联系电话见民管办网页,接受学位申请时间为8月20日前,其入学资料与公办学校要求相同,收费与公办学校不同,家长可提前咨询。

  4.属深圳户籍的盲、聋哑、智障适龄儿童,若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应凭户口本、出生证、医院证明、《残疾人证》和《接种免疫证》直接到深圳市元平特殊学校报名。(地址:布吉镇宝丽路,电话:28288756,28878766转3122,3123)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办学校将谢绝您的申请

  1.凡提供虚假材料且经查实者。

  2.无特殊情况(“特殊情况”是指因公、因病且能提供相关原始凭证)不按时申请学位者。

  3.在公办学校重复申请学位者(教育局报名系统将自动删除重复申请学位者的信息)。

  4.已被学校录取,无故不按时报名注册,校方又通过电话和在校门口通告催促,三天内仍不报名注册者,校方可不保留其学位。

  5.已被民办学校录取和已在各类学校就读初中的学生,不能参加本次初中招生报名。如经查实,学校可不提供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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