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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医疗保险常见问题解答(二)

[作者:熊沃人]
2020-10-25 20:05

市外医疗费用审核报销(异地就医的普通门诊费用报销)需要什么资料?非深户在省外医院看病的话,也可以在这十个城市办理医保报销业务吗?下面是深圳医疗保险常见问题解答,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深圳医疗保险常见问题解答(二)

1、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审核通过后,是否可以永久使用?

答:我市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公布后,试行2年,试行期间由医疗机构自主制定价格。试行1年后,市医疗保障局向省医疗保障局提出转归申请,省医疗保障局根据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情况进行审核:经临床证明达到预期诊疗效果、符合基本医疗服务诊疗范围的项目,纳入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对于疗效较好且符合市场调节准入条件的,纳入市场调节价项目;其他项目自试行期满后废止。

2、市外医疗费用审核报销(异地就医的普通门诊费用报销)需要什么资料?

答:参保人提供以下资料办理:

(1)身份证;

(2)原始收费收据(财政部门印制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税务部门印制的原始收费收据,并加盖医院的公章);

(3)费用明细清单(加盖医院公章);

(4)使用医保目录中有限用范围的药品、诊疗项目、服务设施需提供诊断证明、化验单、病理报告单、检查单、门诊病历等材料;

备注:参保人应在医疗费用发生之日起12个月内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3、非深户在省外医院看病的话,也可以在这十个城市办理医保报销业务吗?

答:可以!正常参加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均可以在省外受理网点办理业务,不分户籍。

4、已通过个人网上服务系统提交完成了异地就医备案业务,但查询不到备案信息如何处理?

答:(1)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个人网上服务系统”(https://sipub.sz.gov.cn/hspms/)—查询服务—待遇信息查询/业务跟踪查询;

(2)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跨省异地就医查询”—“异地就医备案记录查询”(网址:https://fuwu.nhsa.gov.cn/nationalHallSt/#/personLogin?redirect=%2Fsearch%2FRecordSearch)注册并查询备案结果。

5、未按规定转诊或登记、自行到市外就医的住院费用如何报销?

答:如果就医医疗机构上线了广东省直接结算平台,可以直接结算,无需到窗口申请报销。如果就医医疗机构无法直接结算,其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个人支付,再凭以下资料向市医保机构申请报销:

(1)身份证(原件);

(2)原始收费收据(原件);

(3)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4)出院记录/出院小结(原件);

(5)补充材料(分情形提供):①外伤情况说明/深圳市社会保险伤害病人受伤经过确认书(原件);②诊断证明、化验单、病理报告单、检查单、外院购药(治疗、检查)证明(原件);③千元以上医用材料产地(国产/进口)证明(原件)。

备注:参保人应在医疗费用发生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深圳医疗保险常见问题解答(二)
深圳医疗保险常见问题解答(图源摄图网)

6、个体户可以申请生育津贴吗?

答: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已经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按规定享受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个体工商户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生育津贴的,个体工商户可向市医保机构申领生育津贴。

7、现在医疗保险还能享受延缴政策吗?

答:根据《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和待遇相关工作的通知》(深医保发〔2020〕2号)和《关于阶段性减免缓征企业医疗保险费的通知》(深医保规〔2020〕2号)的规定,企业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纳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办补缴,目前疫情解除日期尚不确定,因此,延缴政策继续执行。

8、现在已经7月份了,还有医疗保险费减免政策吗?

答:根据《关于阶段性减免缓征企业医疗保险费的通知》(深医保规〔2020〕2号)的规定,我市企业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政策执行到2020年6月;从2020年7月起,我市继续执行企业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单位缴费降费率政策(即缴费费率由6%降为5%),企业地方补充医疗保险按正常费率征缴。

9、少年儿童可以参加深圳市医保吗?

答:本市户籍未满18周岁的非从业居民、本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在册且其父母一方正在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满1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少年儿童、在本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民办学校)或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档。

10、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等单位和个人拒绝、阻挠医疗保障监督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将面临什么处罚?

答:依据《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将被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11、深圳市加入广东省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工作中选药品的质量有保证吗?如何保证呢?

答:有保证。质量入围标准和全流程监管,为药品质量打上双保险。

一、质量入围标准。《国家医疗保障局等九部门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实施意见》(医保发〔2019〕56号)已明确质量入围标准,原则上以通过(含视同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简称一致性评价)为依据,包括所有原研药、参比制剂、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原研药质量≈一致性评价仿制药质量>未过一致性评价仿制药质量。(原研药:首家研发上市的药品,原研药已过了专利保护期的,其它企业可以进行仿制。仿制药:与原研药具有相同的活性成分、剂型、给药途径和治疗作用的药品,分为一致性评价仿制药和非一致性评价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仿制药:与原研药具有药学等效、生物等效(即质量和疗效一致的)的仿制药,在临床上可以实现与原研药的相互替代。)

二、全流程监管。深圳市医疗保障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财政部门、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商务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市场监管等部门在试点工作基础上继续强化主体责任,各司其职、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全力确保做好中选药品质量、供应、使用、回款等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中选药品的质量,做好中选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上报工作,强化中选药品安全监测、预警、报告和应急处置等工作。深圳交易平台加强仓储质量管理,对国家集中采购中选药品增加专属标识、专区存放、严格质量验收、单独票据管理,并进一步完善了“试点”质量问题应急预案,确保中选药品质量。

12、如何获得异地就医的有关信息?

答:参保人可登陆“国家医保服务平台”-“跨省异地就医查询”(网址https://fuwu.nhsa.gov.cn/nationalHallSt/#/search/MedicalTreatmentOrganSearch);

已经在参保地完成备案的人员,可以在网站注册,完成实名验证后,即可在线查询本人备案登记和异地就医结算信息。

13、定点医疗机构开展门诊血透的,与医疗保障经办机构间结算采取何种付费方式?标准如何确定?

答:定点医疗机构开展门诊血透的,与医疗保障经办机构间结算实行按单元付费,执行门诊血透标准,标准根据医疗服务价格档次分档制定,同档标准相同。门诊血透标准为参保人门诊血透费用与门诊血透人次之比。以近三年全市参保人门诊血透次均医疗保险费用取高值,结合基础调整幅度及门诊血透涉及的药品和门诊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性调整幅度确定为第三档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档次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血透标准。不同医疗服务价格档次定点医疗机构按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档次增幅进行调整。

以上就是关于深圳医疗保险常见问题解答的详细内容,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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