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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宝安区检验检测服务企业资金扶持项目申报条件

[作者:sl]
2021-04-02 15:47:33

2021年宝安区检验检测服务企业资金扶持项目申报自2021年4月1日起开始受理,至2021年4月30日止,需要办理业务的请直接前往宝安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或各街道政务服务中心递交纸质申报材料进行申报。下面是2021年宝安区检验检测服务企业资金扶持项目申报条件介绍,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2021年宝安区检验检测服务企业资金扶持项目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

在宝安区依法设立、依法纳统、依法纳税,财务制度健全、实行独立核算的检验检测服务企业。

二、资助项目

(一)优质企业奖励;

(二)经营发展奖励;

(三)专业活动补贴;

(四)办公用房租金补贴;

(五)办公用房购置补贴。



2021年宝安区检验检测服务企业资金扶持项目申报条件

2021年宝安区检验检测服务企业资金扶持项目申报条件(摄图网)

三、资助条件要求

(一)优质企业奖励

2020年度年营业额1亿元及以上且纳税500万元及以上的检验检测服务企业(已获得过优质企业奖励且奖励金额为500万元的,不予奖励)。

(二)经营发展奖励

申报主体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首次纳入宝安区统计库:企业为2020年度首次新增纳入宝安区统计数据库的规模以上检验检测服务企业;

2.2019、2020年度均纳入宝安区统计数据库的规模以上检验检测服务企业,且经营增长。

(三)专业活动补贴

检验检测服务企业举办的峰会、论坛、学术会议等经区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支持,且峰会、论坛、学术会议需在宝安区举办。

(四)办公用房租金补贴

1.规模以上检验检测服务企业或2020年度年营业额1亿元及以上且纳税500万元及以上的检验检测服务优质企业;

2.申报主体2020年度在宝安区租用办公用房(不含附属及配套用房)并实际经营;

3.申请租金补贴的办公用房需在区住建局备案;

4.租赁备案地址应在营业执照或者检验检测资质证书(CMA或者CNAS证书)地址范围内。

(五)办公用房购置补贴

1.2020年度年营业额1亿元及以上且纳税500万元及以上的检验检测服务优质企业;

2. 申报主体2020年度在宝安区购置办公用房(不含附属及配套用房)并实际经营。

以上就是关于2021年宝安区检验检测服务企业资金扶持项目申报条件的详细内容,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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