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与外祖父母等等都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遗产,那么哪些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哪些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呢?第三顺序继承人又包括哪些?继承原则又是什么?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继承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一般是指亲属继承。而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
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
①合法的配偶
②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以及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根据《婚姻法》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也就是说,如果子女过继给他人收养,那么子女和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将自动消除,而子女和养父母建立权利和义务,生父母和子女之间不存在继承关系。)
③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法定继承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
①兄弟姐妹(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②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律中只有第一、第二顺序继承人,没有第三顺序继承人。
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哪些 继承原则(摄图网)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 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 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 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注意: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以上就是关于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哪些 继承原则的详细内容,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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